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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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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公告

【导语】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单位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针对考察内容逐项考察,形成客观公正、内容翔实的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体检

体检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按个人能力展示环节的得票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任职

考察结束后,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工作,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遴选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要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填报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证书和档案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的应当回避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办公室,咨询电话:8850997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培训科,咨询电话:2831701。

附件:

1. 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信息表

2. 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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