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遴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评审
公告期满后,由有关方面组成评审组,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复核,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声望、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拟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候选人员名单通过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员,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5年。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sjt.gov.cn)发布。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