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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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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2017-04-28 15:38:46 |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导语】2017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扩大优秀人才选拔范围,优化检察、公安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检察院2017年面向全国检察系统公开选调5名检察工作人员,区公安局2017年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2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详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

检察院选调职位:全国检察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三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人员(5人)。

公安局选调职位:

⑴全省公安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民警(19人);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除外。

⑵全省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民警或两年以上狱警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司法警察(1人)。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资格条件: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三)年龄条件:检察院选调职位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局选调职位为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其他条件:具有选调职位所要求具备的身份、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8: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30。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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