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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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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5人公告

【导语】安徽:2014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市编委、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面向全市选调会计1名,具有法官任职资格人员4名。

  一、选调基本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业绩考核和政审考察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会计职位:面向全市已经公务员登记,且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法官(预备)职位:面向全市已经公务员登记,且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2、会计职位要求:具有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法官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14年12月1日,报考法官(预备)职位的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截止2014年12月1日,在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5、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6、调入后自愿接受为本院工作五年以上条件的。

  7、法官(预备)职位放宽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

  (2)、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度考核中有二次以上考核等次为“优秀”的;

  (3)、近三年法学学术论文评比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奖励的。

  (三)录用优先条件:

  1、报考法官(预备)职位符合招录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有第7条所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2、报考财会职位有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录用限制条件

  同一单位有2名以上人员入围同一职位的,原则上仅择优录用1名(原单位同意全部录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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