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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涪陵区教科所选调教研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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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涪陵区教科所选调教研员5人公告

【导语】2017重庆涪陵区教科所选调教研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1.笔试(分值为100分):

(1)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08:30—10:30。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4)内容:为教育科研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

(5)成绩公布:2017年4月9日,笔试成绩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张榜公布。

2.面试(分值为100分):

(1)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08:30—下午18: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4.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层次选调学科的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拟选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进行排序高者优先。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再组织一次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三)体检

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的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区委教育工委对确定的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行为、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办公楼、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选调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的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区教科所后,从调入次月起在区教科所核定的空缺岗位内参加竞聘。

(二)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区教科所后,原执行有农村学校教师津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贴和乡镇工作津贴的,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七、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涪陵区教科所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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