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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年乐清市纪委、监察局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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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年乐清市纪委、监察局选调4人公告

【导语】浙江:2014年乐清市纪委、监察局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办案岗位4名。

  二、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2011年11月30日前录用),其中新录用镇(街道)工作人员时间须满5年(2009年11月30日前录用),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3、法律、审计、财经、金融、会计、文秘类专业毕业,或有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案件查办能力。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审核。

  从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清廉乐清网(www.yqjb.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张。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市行政管理中心A911室),联系电话:61880958。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为5:1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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