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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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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导语】2016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办公室科员1人。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已满试用期)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精神。

(五)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一并发到电子邮箱。同时,将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2张寄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如有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请提供发表文稿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待定。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工作等有关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职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等。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选调: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电话:0757-83205068;传真:0757-83352791;

电子邮箱:fsjyjrsk@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编:528000。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佛山市教育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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