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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兰坪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领导班子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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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兰坪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领导班子公告(3人)

【导语】2016云南兰坪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领导班子公告(3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28号)、《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云组发〔2016〕16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州(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云发〔2016〕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82号)和《怒江州“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兰坪县实际,经县委研究,我县决定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选拔职位: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

(二)选拔数量:3人。

二、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选拔人员应具备《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熟悉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乡(镇)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廉洁自律,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担任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机构改革后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目前在编在岗,身体健康的事业人员。

(二)在村工作满1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含专职专选)、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选拔: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提拔使用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做好舆论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愿向乡(镇)党委报名,乡(镇)党委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情况承担直接责任。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报名截止为12月1日17:30)。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聘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文件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由乡(镇)党委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验证章,一份乡(镇)留存,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查;

2.《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由乡(镇)党委审查盖章后报县委组织部);

3.本人近三个月内浅灰色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

报名者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乡(镇)党委测评、推荐。

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初审结束后,组织党员群众进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信任度民主测评,召开乡(镇)党委班子会议,对报名人员进行酝酿讨论,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员名额不限。于12月2日17:30前将推荐正式人选以党委文件形式报县委组织部。

(三)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委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无效,并追究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每方面选拔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比例最低为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本方面的选拔或按比例减少选拔人数。

(四)择优选拔。

本次选拔采取竞职演讲、经历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得分(100分)=竞职演讲得分×7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30%,分数分别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竞职比例为1:3以上,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减少选拔人员数量。择优选拔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竞职演讲。竞职演讲大会由县委委员、处级领导干部、涉农部门负责人、一般群众代表参加,对竞职人员进行现场打分。主要测试竞职人员的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竞职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综合得分。

2.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业绩评价考评组分别对乡(镇)推荐的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主要考评竞职人员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业绩经历。在竞职演讲前个人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向社会公示。经历业绩评价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得分。

(五)酝酿人选。

按综合得分,由到低分排名,按选拔岗位1:2的差额比例确定提名候选人考察对象,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在书记专题会议上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后,确定正式考察对象。

(六)体检。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确定的提名候选人考察对象的体检工作。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人员成立县委干部考察组,对正式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作为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

(八)县委研究决定。

选拔任用提名人事方案经县委酝酿,报州委组织部备案,由县委组织部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作出决定。

(九)公示。按规定对拟提名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组织推荐。

公示期满,选定人员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配,将被提名候选人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转到相应乡(镇),由乡(镇)党委纳入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人事安排方案,提请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

(十一)提交选举。

组织乡(镇)人大代表酝酿讨论,按有关程序提交人代会选举。经选举当选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上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当选后,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报批公务员登记手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起计算。没有当选的,保留原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纪律要求。

选拔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选拔工作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选拔的有关信息通过怒江党建网和绿色锌都_兰坪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联系电话:3213213 监督电话:12380,3215226。

原标题:兰坪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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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选拔优秀事业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兰坪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乡(镇)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兰坪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提名候选人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兰坪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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