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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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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2016-11-16 21:26:47 | 来源:深圳组工在线

【导语】2016广东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招考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其他选调条件详见《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18日至24日(以报名邮戳时间为准),1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以邮政EMS(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邮寄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不再退回):

1、本人亲笔填写《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下载,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阶段验原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4、岗位04至08请一并提交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后楼112房,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88133862,联系人:万先生。

报名材料1、4电子版请电邮至823865504@qq.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笔试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未获得面试资格的,不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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