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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娄底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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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娄底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2017-07-30 12:49:30 |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南娄底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资格审查。新化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3、考试。(1)笔试。按选调职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材料写作,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按选调职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当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笔试和面试两项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选调职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学历下一本优于二本,全日制的优于在职教育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如果考察对象有以下不符合选调的情形,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递补总次数(包含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虚报、误报年龄或出示假学历、假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的。(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的。

6、公示。经党组集体研究后,对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试用与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7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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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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