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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佛山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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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佛山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4人公告

【导语】广东:2014年佛山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在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四)男性,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局工作满五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4年11月7日前提供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黄婕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永安街 15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13233。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复审人选。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由局组织人事科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核

  对拟选调对象组织体检及考核工作。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拟选调对象的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员名单,经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入人员,然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点击下载>>>

  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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