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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选调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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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选调2人公告

【导语】广东:2014年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在省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县(区)级以上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科员2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不含聘用制公务员),还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药学类或化学类专业,现正从事药品检验且检验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并取得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颁发的实验室检测人员上岗证,能熟练掌握药品检验技术以及相关仪器的操作。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向者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四街九号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上岗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我中心收到材料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谈和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体检:选调对象到指定的市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报佛山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282463,0757-8330079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城门四街九号;

  邮政编码:528000

  点击下载>>>

  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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