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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宿豫区选调文秘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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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宿豫区选调文秘人员4名公告

2016-06-22 23:42:39 | 来源: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导语】2016江苏宿豫区选调文秘人员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宿豫区面向宿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区政府办文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条件

1.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 热爱文秘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综合素质过硬,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公务员身份。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立案查处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宿豫区党政办公楼405室(宿豫区韶山路1号),联系电话:0527-80988097;传真:0527-80989201。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宿豫网”(网址:www.suyu.gov.cn)、“宿豫党建网”(网址:suyudangjian.sq.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有发表或撰写的文章可另附。

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3.素质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解、问题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7:3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5. 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前,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拟定录用人选。

6. 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宿豫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豫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宿豫区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宿豫区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宿豫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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