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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随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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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随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遴选公告

2015-11-17 16:41:25 | 来源:随县政府网

【导语】2015湖北随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遴选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随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随县编发[2015]23号)要求,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县委研究,决定对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条件和资格

(一)遴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情况,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依法行政意识,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品行端正,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遴选资格

1、从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实职2年以上,有从事或分管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中选配;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45岁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填写《遴选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同意后,统一集中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5月11月20日下午5点前。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楼537室)。

联系电话:33390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档,表样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附电子档);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笔试。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组织笔试,取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笔试,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三)综合评审。由评委对报名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评价、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采取评委与面试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面试者与报考职位的相适程度。

笔试、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根据笔试、综合评审和面谈情况,取综合得分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由考察组对报名人员的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凡发现提供不实资料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六)确定拟任人选与公示。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1名拟任人选,报请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协商小组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要求,将拟任用人选分别在随县政府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没有反映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决定予以任用。

原标题:随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遴选公告

点击下载>>>

随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遴选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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