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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重庆公开遴选173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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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重庆公开遴选173名公务员公告

【导语】2014年下半年重庆公开遴选173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部分区县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22个单位(含区县机关)遴选173人,具体职位见《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部分职位定向遴选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的选调生(具体职位详见《遴选职位表》)。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报考本系统职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征得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区县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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