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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叶集试验区直单位遴选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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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叶集试验区直单位遴选8人公告

【导语】2015安徽叶集试验区直单位遴选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察和公示

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考察人数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者和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党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区组织人事部审批,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先锋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正式调动

遴选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选调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均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组以书面形式向区组织人事部报告遴选人员试用期表现情况,提出正式调动或退回原单位的意见。对建议调动的,由区组织人事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原为事业单位身份人员的,按新单位岗位重新核定工资。

四、其它

(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遴选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考察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区政府网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区遴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由区遴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770101、2770111。

原标题:2015年叶集试验区部分区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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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叶集试验区部分区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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