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2015重庆璧山区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5重庆璧山区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导语】2015重庆璧山区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璧城街

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底楼106室)。

(三)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公开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考试

(一)时间:201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遴选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遴选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

因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合格的,以及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因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原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遴选人员优惠政策

遴选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在璧山人才公寓免租金居住5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待遇面议。

十三、其他

璧山区外人员来璧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在璧食宿统一免费安排;交通费及途中费用根据应聘人员现工作地点,市内补贴100元;市外按往返火车硬座费用标准报销交通费,另补贴途中费用100元。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公开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重庆市璧山区遴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更多省份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浙江遴选考试湖北遴选考试浙江遴选考试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szlx/zkgg/16431.html

{{msg_typ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