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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8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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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83人公告

2015-06-03 10:38:03 | 来源:凯里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5贵州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8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83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应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遴选范围、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黔东南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黔东南州外,学历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以上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遴选对象

1.报考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并具有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或经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报考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岗位参照上述两条执行。

3.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有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经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科员(九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下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四)其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从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机关工作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

(二)报名

报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详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凯里市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凯里市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原则上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的,若报考单位笔试、面试时间冲突所造成的后果或报名表因考生漏填或误填个人信息造成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凯里市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遴选单位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由各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该职位是否取消或调整,如确定不取消或调整的,该职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各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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