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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安远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遴选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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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安远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遴选3人公告

【导语】2015江西安远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落实“三转”,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赣市编办[2014]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资格条件

从县直单位(部门)具有公务员身份(含政法系统专项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2名科员,从县直单位(部门)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1名事业编制干部。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严于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工龄: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工作阅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法律、法学、经济、审计、汉语言与文秘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工作表现:近三年(2012-2014)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1、考录、转任、调任至现单位未满3年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服务期未满的;

6、一经选调即形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 日—10日。

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在5月10日前到县纪委组织部(设在纪工委二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报电子版);(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编制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后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6)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在各种刊物发表的文章等影印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的发放《考试通知》。如符合选调资格的人数少于1:2则不进行考试,直接组织考核。

(三)考试

1、面试。由相关领导组成测评组,采取面谈的方式,了解选调对象工作经历、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理论分析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文字表达能力测试。采取命题作文的方式测试选调对象的理论功底、文字组织能力、实践经验和创新思维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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