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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随州市直机关遴选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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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随州市直机关遴选36人公告

2015-04-02 17:46:03 | 来源:随州市党建网

【导语】2015湖北随州市直机关遴选3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办工作人员2名;

市人大办工作人员2名;

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4名;

市政府办工作人员1名;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2名;

市经信委工作人员2名;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2名;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2名;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1名;

市住建委工作人员2名;

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2名;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1名;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1名;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人员1名;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

团市委工作人员1名;

市妇联工作人员1名;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3名;

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1名。

(共计招录36人,各职位详细要求见公告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直各遴选单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须具备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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