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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重庆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遴选22人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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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重庆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遴选22人公告(第二次)

2015-01-10 15:29:16 |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4重庆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遴选22人公告(第二次)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綦江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綦委组〔2012〕136号)中的《綦江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常态管理机制的通知》(綦江人社发〔2013〕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14人,具体单位、职位(岗位)、条件等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参公单位遴选对象为本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事业单位遴选对象为本区内同类性质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此次遴选)。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任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见习)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教育、卫生系统的职员工作未满5年的或年满35周岁的或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的(时间计算至报名前一日)。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遴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选报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綦江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1月16日9: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考在线报名系统(网络报名网址:221.7.69.213/qjbk),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初审报考信息。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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