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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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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选调3人公告

2014-12-08 15:34:21 | 来源:抚州人事考试网

【导语】2014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江西省法院、检察院系统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含聘任 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事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经历,其中,必须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截止2014年12月1日);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过党纪、政纪、刑事等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面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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