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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思茅区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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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思茅区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第一号)

【导语】2017云南思茅区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第一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

考试由思茅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加权计算组成,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根据公开选调单位工作实际确定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三)考察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参加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讨论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经体检合格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思茅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思茅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五)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思茅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思茅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选调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六、回避

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清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七、监督与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或人大工作人员、政协委员或政协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整个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思茅区纪委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信息将通过思茅网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选调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四)参加选调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并确保向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选调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与选调职位要求不符的,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可取消选调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思茅区委组织部、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3025764(思茅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9-3012520(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24434(思茅区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1-2.zip

1. 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思茅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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