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广西贺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6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计划
(一)选拔范围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区)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在任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不包括城市社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4.第一书记: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
5.驻村工作队员: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以及此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二)选拔计划
全市5个县(区)57个乡镇,每个乡镇择优配备1至2名“五方面人员”,安排进乡镇班子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共选拔67名,其中:八步区13名,平桂区11名,钟山县15名,富川瑶族自治县14名,昭平县14名(详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人选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借调到上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大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8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6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6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按照换届时全国层面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节奏,任职后原则上能够干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应在称职以上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驻村期满考核合格。
本次选拔涉及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乡镇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6年3月。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立案侦查;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涉黑涉恶涉霸,宗族恶势力、搞宗族派性,涉黄涉赌涉毒,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拖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等行为未整改到位,或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曾被罢免或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曾被辞退的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现岗位上不胜任或履职意愿不强。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
(1)八步区:八步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符根锋
联系电话:0774-5292199
详细地址:八步区向阳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806室。
(2)平桂区:平桂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黎荣翠
联系电话:0774-8831381
详细地址: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305室。
(3)钟山县:钟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岑旭
联系电话:0774-8970113
详细地址:钟山县钟山镇兴钟中路3号县委办公楼603室。
(4)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林清悦
联系电话:0774-7890236
详细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区大厦415室。
(5)昭平县:昭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卢海婷
联系电话:0774-6697608
详细地址:昭平县北秀街7号县委县政府大楼818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组织推荐报名,也可个人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结合自身身份,对照选拔计划直接到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只能在所在县(区)参加选拔,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只能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属县(区)参加选拔。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进行报名。
(1)组织推荐报名。由自治区、市、县(区)直各单位、各乡镇根据选拔“五方面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征求个人意愿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根据推荐意向,组织报名人员到相应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
(2)个人自主报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自治区、市直单位自荐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村党组织书记需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根据报名意向,到相应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打印好的《贺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以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需提供电子版)。
(二)资格联审
报名后,由县(区)党委组织县(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经审查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经审查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出现某一类别报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拔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资格联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09:00—11:3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 公布笔试成绩
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
4.实施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6年4月1日(星期三)09:00,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8:00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学习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任何关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透漏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各县(区)根据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2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可同时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患有重大疾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选拔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进行,可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专项调查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突出政治标准、高质量发展导向和实践实干实效等考察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还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考生综合成绩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拟选拔人选的唯一依据。各县(区)要综合考虑人选表现、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开展综合比选,审慎研究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出现某一类别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五)县(区)党委决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统筹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等因素,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拔任用人选和任职岗位安排,并提请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六)任前公示
对拟选拔任用人选和任职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报考乡镇所在的县(区)进行公示,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还要在所任职村及所在乡镇公示。
(七)提交选举
经公示不影响任职的,由各县(区)党委按有关规定提名并提交选举。
(八)任职备案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九)登记
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的乡镇班子成员,一般安排在原任职乡镇,原任职乡镇确实没有职数或岗位空缺的,县(区)党委可在本县(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乡镇任职。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
(二)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非公务员和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三)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县级党委要从严审核把关;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配偶、子女的,要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
(四)报考人员在选拔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贺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类名额表.docx
附件2:贺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3月18日
原标题:贺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UWRBvaGGVBhRXd3pbIe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