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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昌吉市单位选调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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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昌吉市单位选调15人公告

2017-06-15 19:05:40 |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新疆昌吉市单位选调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注明电话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或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确认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重要参考之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方法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五)调动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经选调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昌吉市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五)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市委组织部通过昌吉市党建网进行及时公告。

本公告由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昌吉市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新疆昌吉市1-2.doc

1.2017年昌吉市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昌吉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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