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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西安市未央区纪委选调纪检监察干部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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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西安市未央区纪委选调纪检监察干部10人公告

2017-05-22 21:58:30 | 来源:未央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7陕西西安市未央区纪委选调纪检监察干部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纪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岗位安排

面向未央区各级党政机关(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干部10名,其中执纪审查岗位5名(限男性),综合管理岗位5名(性别不限)。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到区纪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组、派出街道纪工委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优先考虑;

10.熟悉法律、金融、审计、财会、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区纪委417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未央区纪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报名表下载地址:未央区委、区政府官网)。

2.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区纪委会同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方式为面试和综合评价,按照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面试

在通过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区纪委会同区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面试。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初

面试地点:拟定于未央区机关会议中心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 综合评价

综合考虑考生工作业绩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在听取考生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区纪委常委会对考生提出综合评价。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

2.考生采用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干扰选调工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相关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考生,均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选调工作是区委为充实加强全区监督执纪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协助推荐符合条件、愿意参加选调的干部报名。

5.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 超 武立扬

联系电话:029-86222408

原标题: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纪委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

点击下载>>>

未央区纪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纪委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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