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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鹤城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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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鹤城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人员2名公告

【导语】湖南:2017鹤城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人员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部务会研究,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综合岗位:2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8日(含双休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组(鹤城区行政中心9楼09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2244030)。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管)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以及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干部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6.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一经录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需满3年。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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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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