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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7咸阳市三原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县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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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7咸阳市三原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县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导语】陕西:2017咸阳市三原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县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高新区、各中心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资格或有从事纪检监察、公检法、党务、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按照报名、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登录“县政府网站”公告栏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snsanyuan.gov.cn/),携带报名材料到县纪委组织宣传部报名(县委大楼四楼,联系人:郝富权,联系电话:029—32288939)。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7日(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查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室(部、科)组成公开选调工作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监督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经济社会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开选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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