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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四川乐山市委讲师团遴选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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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四川乐山市委讲师团遴选2人公告

2017-04-13 21:30:13 |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导语】四川:2017四川乐山市委讲师团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拟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委讲师团本次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其中,网络教育科科员1名、研究室科员1名,分别从事理论网站管理和社科理论研究。

二、遴选范围

乐山市范围内各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符合遴选条件在职在编,按规定已登记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他若另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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