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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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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1〕75号)有关规定,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调岗位与数量

选调岗位岗位类别选调人数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备注

工作人员专业技术1财务、水利、旅游等相关专业本科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与学历相符);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9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办公室(丽水市大猷街60号)

联系人:金海波

联系电话: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组织。

(四)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选调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千峡湖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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