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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宜春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62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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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宜春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62公告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1-6

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shu.gov.cn/zssrmzf/gsgg07/202310/225e18b49cba41229e977d956702db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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