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就餐及校园安全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食堂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共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31名,其中定远学区12名、连搭学区19名。
二、选聘范围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就近务工的原则,面向定连园区范围内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明礼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讲究卫生;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劳动,热爱学生,热心服务,责任心强;
3.能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从事食堂工作,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具有餐饮、食堂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解聘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定远学区,联系人:黄主任 0931-5323537
连搭学区,联系人:陆主任 0931-5652922
3.报名所需材料
(1)《兰州高新区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张贴同版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2)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有厨师证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和体检及政审
1.面试内容。食堂工作人员应聘考核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容仪表、临场烹饪、熟练程度、人际沟通等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测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政审。面试、体检通过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在社农局和两学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由社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被选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兰州高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与兰州高新区各学区食堂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缴纳,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社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5607572
举报信箱:lgxzzrs@163.com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931—8552497
兰州高新区社农局
2026年9月28日
原标题:兰州高新区公开选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zhtp.lanzhou.gov.cn/art/2026/9/29/art_11852_174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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