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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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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2人公告

(3)对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计算加分,每通过一项加0.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对通过同一职业资格考试获得不同等级的,不累计计分。

符合遴选笔试加分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5日下午18:00向市应急局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2021年下半年市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附件4),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文件、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市应急局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记入遴选笔试总成绩。

遴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和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遴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将在市应急局公众信息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市应急局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或后续环节核实该人选不属于遴选范围或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轮。若递补人选遴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进入面试人选规则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市应急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市应急局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合格者为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专业能力测试将根据不同岗位工作实际,测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为100分。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遴选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市应急局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2: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通过职业资格、年度考核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应急局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市应急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解决“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问题”的精神,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开展考察。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按2:1比例差额的方式组织考察。市应急局会同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在考察期间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结束后,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人岗相适原则,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

考察组应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市应急局。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市应急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市应急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应急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

八、试岗及聘用

对拟聘人选,设置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有关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涉及公开遴选考试的培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相关未尽事宜,由市应急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23-63012936,023-63218920(工作日)。

(四)技术服务电话:023-86868837(工作日)。

(五)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2幢6楼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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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应急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yjj.cq.gov.cn/zwgk_230/tzgg/202109/t20210930_9775026.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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