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央机关遴选 > 职位表 >

考试大纲(五)附 则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作为本考试大纲附件随文颁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考试大纲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考试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04年4月11日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更多省份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浙江遴选考试湖北遴选考试浙江遴选考试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zylx/zkb/241.html

{{msg_typ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