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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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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人简章

【导语】 2018年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7:30—11:3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选调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并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或放弃参加考察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和体检合格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社局、生态丹徒网站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简章中未能明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通过此次选调进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就职的人员,在丹徒分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三)选调考试期间的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负责。

(四)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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