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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翠屏区考调公务员31人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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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翠屏区考调公务员31人公告(第二次)

2017-12-13 15:24:48 | 来源:三江人才网

【导语】2017四川翠屏区考调公务员31人公告(第二次)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831—8237649。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7年12月8日14:00—17:3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申论》。

2、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计划1:5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对参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所有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总成绩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在三江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按照各职位考调人数等额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未达到1:5比例的职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考调单位研究是否调减考调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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