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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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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

2017-11-06 16:37:27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才网

【导语】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笔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发布公告,且在准考证上标明,请及时关注巴彦淖尔人才网。

3.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照考生卷面实际成绩计算。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加权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请及时查询。

七、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选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须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八、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50%。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请及时查询。

十、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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