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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选调干部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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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选调干部20人公告

2017-09-06 14:31:40 | 来源: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7北京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选调干部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jsjwxd@163.com。

以上所有证件须分别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勿压缩打包)。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9日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集中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我们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并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考试测评与资格复审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9月下旬,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报名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任职经历、获奖情况、近三年业绩报告及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具有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3.考察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由专人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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