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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通告(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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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通告(12人)

【导语】 2017云南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通告(12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资格审核。公开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

选调岗位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对专业进行审核,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报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3.报考费用。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计分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经历业绩评价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经历、业绩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工作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进行加权合成,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面试成绩×40%。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椐笔试成绩划定。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再根据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后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五、笔试

(一)组织方式。

由昭通市政府办公室、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8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经历业绩评价办法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其中基本项目70分,加分项目30分(业绩评价各项目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至2017年8月20日)。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基本项目(70分)。经审核,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等条件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即可获得70分。

(二)加分项目(30分)。加分项目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综合评价4个项目。

1.教育经历(2分)。硕士研究生得1分,博士研究生得2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2.工作经历(4分)。包含单位经历(2分)和岗位经历(2分)。单位经历评分标准为:在两个不同单位(指不相隶属的单位,含借用和顶岗、跟班学习,需有证明材料)工作过1年以上的,得1分;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2年以上的,得2分。岗位经历评分标准为: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1年得1分,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得2分。各项累计加分,总分超过4分的,以4分计。             

3.工作业绩(12分)。含年度考核(4分)、表彰(4分)和特长(4分)三个项目。年度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表彰(表彰对象必须是个人)项目的评分标准为:获县级表彰每次得1分,获厅级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特长的评分标准:获得国家认可且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初级的加1分,中级的加2分,高级的加4分,不累计加分。

4.综合评价(12分)。参考经历业绩情况,与岗位工作关联度越高得分越高,且相似工作业绩中工作量越大、难度越高、成绩越突出、本人发挥作用越大的得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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