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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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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32人公告

2017-08-19 15:30:49 | 来源:

【导语】2017年南通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3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8月23日18:00。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身份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遴选单位_岗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遴选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企业单位统一发送到市国资委预留的电子邮箱。

遴选企事业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统筹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24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1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具体遴选单位参与实施,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期间,组织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具体安排面试当日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参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统筹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部署,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干部(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应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统筹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该岗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到企业的,须在正式办理手续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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