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本次综合考试成绩予以公示,并就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人员集中的时间、地点
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早上8:00,在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大院集合,前往医院体检。迟到半小时或未到指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于体检当天向医院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
(三)有关手续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无有效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上交,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其他事项一律按《公告》执行。
附件: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6年6月23日
原标题: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及体检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3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