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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公安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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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公安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截至网上缴费结束,四川省公安厅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职位均达到开考比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前期暂未明确笔试时间。根据当前四川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启动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笔试定于2020年7月19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前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笔试期间每名考生应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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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7月1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公安厅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四川省公安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2-FA7C9FE48A3C01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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