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市)教体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家促会”)是青岛市教育局主管的学术性、研究性法人社会团体。根据家促会换届工作需要,立足新形势下协会新职能,现面向全市遴选新一届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单位会员。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青高校,总数约30个。
2.个人会员。全市有关事业单位、各区(市)教体局、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青高校中在职或退休(原则上不超过62岁)的教师或职工,总数约100名。
二、申报条件
1.单位会员。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切实履行会员义务;在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指导及家校活动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探索经验。入选后需确定一名代表履行会员职责、负责日常联络与工作对接。
2.个人会员。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积极履行会员职责,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具备家庭教育专业能力,从事一线家庭教育工作,在本区域或领域内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公益,服务意识强,能够切实发挥专业引领与辐射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数量
有关企事业单位、在青高校、局属学校至多推荐1个单位会员;有关事业单位、局属学校至多推荐1名个人会员;在青高校至多推荐2名个人会员;各区(市)至多推荐2个单位会员、4名个人会员(建议适当均衡学段、学校干部和一线教师)。
其中,领导干部兼职的,应遵守领导干部兼职相关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区市教体局、在青高校、局属学校在推荐领导干部加入协会时,要提前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备案。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会员、个人会员需分别填写《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1、2)、《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3),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时,请以企事业单位、区(市)教体局、在青高校、局属学校为单位,填写《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单位及个人会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登记表、汇总表word及pdf版,打包发送至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指定邮箱qdsjyjjtjyc@sina.com,命名为“XX区/单位+家促会申报”。不接受个人报名。未盖章申请表无效。
后期,入选的单位及个人会员名单将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8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电话:85912956。
附件:1.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学校用)
2.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非学校用)
3.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4.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单位及个人会员申报汇总表
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
2026年8月3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会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tzgg/202608/t20260803_10692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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