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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省天水市遴选公务员和市直事业单位选调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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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省天水市遴选公务员和市直事业单位选调37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公开选调岗位为事业管理九级和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在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天水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现任职务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约定服务期限、未满首个聘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在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事业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公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8:30至5月30日12:00。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楼(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二区)502室。报名步骤如下:

1. 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职位(岗位),下载打印《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对《报名表》格式进行改动。

2. 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社局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4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现场反馈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岗位)或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重新报名。5月30日12: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遴选选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岗位)减少遴选选调计划,直至达到规定比例。减少遴选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选调计划。减少遴选选调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岗位)在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于2026年5月30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遴选选调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26年6月1日8:3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1. 科目与内容。

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 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6年6月6日上午9:00—12:00

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2026年6月6日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 成绩查询

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选调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选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及之后环节自愿放弃资格的,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遴选选调对象分别在遴选选调单位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审批及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按有关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岗位)不再递补。对遴选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公开遴选报名咨询电话:0938-8214550

公开选调报名咨询电话:0938-8215762

附件1: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3: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原标题:天水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PIR5SJeAAeSX46NG2E2EA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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