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征收、信访矛盾化解等住建领域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规定,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服务单位: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服务期限:2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可协商续聘,无需每年重新组织遴选)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5.服务预算:每年人民币4万元,2年总预算8万元(总价包干,含税,单年度4万元为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超出限价报价无效。包干说明:本项目年度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包含人员劳务费、差旅费、资料费、文书制作费、税费、保密费、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论证、法治培训、一般信访法律处置等全部费用。除合同另行约定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
7.服务形式: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参选,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法律服务事项。
二、参选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3年内,本所及本所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熟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具有政府机关、住建部门法律服务业绩,优先考虑;
(二)主办律师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3年;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
3.熟悉行政法、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信访纠纷等住建相关法律业务;
4.具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实务经验;
5.时间保障到位,主办律师每年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安排在那坡县及周边区域,确保遇有涉法事务能够随叫随到,及时响应我局法律咨询、现场参会、案件处置等工作。
三、法律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投资项目、EPC项目、市政工程、房屋征收、旧城改造等事项开展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
2.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核:审查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文书、各类工程合同、采购合同、协议文本,修改完善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3.行政执法法律支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协助开展案卷审核,防范执法风险。
4.纠纷案件处置:参与疑难信访、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另行协商收费,不包含在本次包干服务费内。
5.法律咨询与应急处置:日常法律咨询,紧急涉法事项快速响应;参与突发事件法律研判。
6.法治培训与普法: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培训,围绕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合同风险等开展授课;协助开展住建领域普法宣传。
7.其他法律事务:完成我局交办的其他住建领域法律服务事项(包干范围内)。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1日18时前,共计7个工作日,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工作日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提交资料
1.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3份,加盖律所公章,同时提交全部材料的电子版:
2.遴选报名申请表(附件1);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主办律师及团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律所及主办律师近3年无处罚、无失信承诺函;
6.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住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项目优先);
7.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响应机制、人员配置方案,需明确说明主办律师每年在那坡县及周边区域的工作时间安排计划;
8.服务报价函(按年度总价包干报价);
9.信用中国等信用查询截图。
(三)报名方式
本次开放三类有效报名渠道:
现场送达: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指定办公地点;
邮寄送达:纸质材料通过快递邮寄,以受送达人签收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将全部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官方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XX律所+住建局法律顾问遴选报名”,以邮件成功送达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所有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地址: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联系人:黄主任;联系电话:0776-6805532;邮箱:npzjj6805532@163.com。
五、遴选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我局联合县司法局共同组建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律所及主办律师资质条件进行联合初审,资格全部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由我局联合县司法局共同组建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业绩、服务方案、团队配置、专业能力、包干报价、响应保障等进行综合打分。
3.确定拟聘单位:双方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参选单位服务保障能力共同研判,联合确定拟聘人选;若第一名放弃参选资格,依次按得分顺序递补。
4.公示:拟聘任单位在那坡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共同签署意见、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组织现场踏勘,不收取报名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参选产生的全部费用。
中选律所必须保持主办律师稳定,未经我局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办律师。
法律顾问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对履职过程知悉的涉密信息、工作资料严格保密。
本项目为年度总价包干服务,参选单位须充分预估本项目服务工作量,一旦中选,除合同约定外,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遴选报名申请表
2.无违法违规失信承诺函
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3日
原标题: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28219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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