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以下简称来宾市委巡察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来宾市纪委监委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谦虚谨慎,清正廉洁。
(二)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
(三)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5年;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经济、统计、会计、新闻、档案、审计、计算机、农业技术、广播电视播音、法学和工程管理类专业优先;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未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调入后不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一)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二)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三)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委巡察办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委巡察办;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6号市纪委监委机关大楼市委巡察办510室,电子邮箱:lbxcb4278829@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委巡察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来宾市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纪委常委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巡察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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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原标题: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ba79a7f6-65f5-4bd8-9109-11d6483ca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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