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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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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2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公开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于2020年12月成立,为威海市商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政府驻韩国、日本、欧洲、美洲、港澳、北京、上海等7个代表处,搭建全市统一驻外招商平台。主要承担对外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建立经贸合作渠道;产业政策、经贸合作重点领域等研究分析;负责投资、贸易合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项目策划;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推广、重点项目推介和跟踪对接、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及委托招商等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范围

(一)选聘岗位

1.日语经贸岗位1名,市政府驻日本经贸代表处工作。

2.英语经贸岗位1名,市政府驻美洲经贸代表处工作。

(二)选聘范围

1.山东省内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现聘任在事业单位管理七级以下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2.山东省内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3.山东省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应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1年5月);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或聘任在事业单位管理八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交流能力;

8.日语经贸岗位,取得日本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能够熟练掌握日语并能用日语进行商务谈判;有在日本学习或在日本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可放宽对日语能力水平证书的要求。英语经贸岗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英语并能用英语进行商务谈判;有在英语国家(地区)学习或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可放宽对英语能力水平证书或成绩的要求。

9.适应长期驻外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6月1日。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下载《2021年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公开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选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6月1日17:30前发送至swjzgk@wh.shandong.cn(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表-XX语经贸岗位-姓名:XXX”。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选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于外语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须按选聘岗位条件,在外语测试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需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均须于2021年5月26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于2021年5月26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后退回)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外语测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考试。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外语(日语、英语)测试。暂定2021年6月中下旬进行,方式为口试。外语测试为外语能力水平达标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商务礼仪、商务沟通、语言理解及文化常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外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查询。

外语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外语测试结果确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外语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2.面试。暂定2021年6月中下旬进行,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谈方式,主要为日语(英语)、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等。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选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外语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终止公开选聘工作程序。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选聘人员所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为准,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八、其他

1.严肃选聘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选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选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1-5219311 5892112

点击下载>>>

2021年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公开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威海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公开选聘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j.weihai.gov.cn/art/2021/5/21/art_40635_2601571.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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